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湖北省执业药师继续教育补学说明

依据《执业药师继续教育暂行规定》(国药监人〔2024〕3号)第二十条 “执业药师因伤、病、孕等特殊原因无法在当年度完成继续教育学时的,由执业药师用人单位出具证明,可于下一年度内补学完成上一年度规定的学时”的规定,我省执业药师可按如下安排完成补学2024的学时课程

一、 时间安排

本次开通的2024年度执业药师继续教育补学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31日。执业药师除应按规定完成当年度(2025年)继续教育学习外,同时可以补修2024年度继续教育学习所规定的内容。

二、补修申请

1、执业药师下载并填写补修申请表,用人单位盖章并附医院证明(诊断书、病例等材料);

2、申请材料电子版发湖北省执业药师协会秘书处邮箱(hubeilpa@163.com )联系电话:027-84733372, 原件由补修申请人自行留档备查;

3、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,由湖北省执业药师协会电话通知申请人,申请人可登录湖北省执业药师协会网站按流程参加补学。

补学申请表模板下载:   https://oss.21yyh.com/uploaded_files/%E8%A1%A5%E5%AD%A6%E7%94%B3%E8%AF%B7%E8%A1%A8%28%E6%A8%A1%E6%9D%BF%29.docx

三、补修缴费

1、已缴纳2024年度培训费用的,但未完成所规定学习内容的,无需再缴费(上年度已经有学习记录予以保留,继续学习即可)。

2、未缴纳2024年度培训费用的,按2024年收费标准收取,方可补修学习。

 

四、补学流程

1、 选择补修入口登录(补修申请已通过)

2、 未缴纳2024年度培训费用,需要重新选择课程并且按2024年收费标准购买课程; 已缴纳2024年度培训费用的,已经有学习记录予以保留,登录则可继续学习。

3.确认课程无误,点击去支付

4.完成支付后,点击课程学习,进行学习